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西藏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今日发布,通过西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xzzsks.com.cn)、西藏考试招生微信公众号和电信声讯台96833513向社会及考生公布,考生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本人高考成绩。
成绩公布后,如果考生对高考成绩有异议,由考生本人向所在地市招生办提出高考成绩复核申请,并于6月30日前将成绩复核申请提交所在地市招生办。地市招生办确认考生信息后,报自治区招生办。自治区招生办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考生申请,组织评卷专家组在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认真做好考生高考成绩复核工作,并出具高考成绩复核结果。
西藏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经西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6月24日会议研究同意,并报教育部备案批准,西藏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现予以公布。
一、普通生源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文史类:
重点本科:少数民族353分,汉族441分。
普通本科:少数民族302分,汉族356分。
专科(高职):少数民族192分,汉族249分。
(二)理工类:
重点本科:少数民族296分,汉族426分。
普通本科:少数民族247分,汉族316分。
专科(高职):少数民族193分,汉族240分。
(三)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普通生源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文史类:
本科:少数民族211分,汉族249分。
专科:少数民族134分,汉族174分。
理工类:
本科:少数民族173分,汉族221分。
专科:少数民族135分,汉族168分。
二、部队生源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文史类本科:228分。
2.理工类本科:146分。
西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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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赵江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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