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433”模式助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日期:2022-05-02     浏览:34    

武功县:“433”模式助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近年来,为了认真落实学前三年行动计划,武功县及时建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席、分管领导为副主席,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制定出台了《武功县学前三年教育行动计划》,将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列入“城乡惠民实事”,坚持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采取“433”模式,助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一、“四大工程”助推公办幼儿园跨越发展

近年来,该县按照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该县基础教育中学前教育发展较为薄弱的实际,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要求,把发展学前三年教育纳入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积极实施“四大工程”,助推公办幼儿园跨越发展。

一是学前教育普及工程。该县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充分利用闲置校舍进行改扩建、新建幼儿园,强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工程,三年累计完成投资5200万元,新建改建园舍面积1.2万平方米,软化活动场地1.3万平方米,添置幼儿教玩具5400台套,新增幼儿学位1400个,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提高到98.97%。

二是“三供一接送”工程。为进一步提升公办幼儿园办学水平,该局从2016年提出“三供一接送”(即:供暖、供餐、供宿、校车接送)工程。先后投资1050万元,采用集中供暖、电暖墙等形式供暖;投资60万元,采用直饮水、桶装纯净水等方式供水;投资460万元,改扩建食堂12个,实现对所有在园幼儿供餐;投资912万元,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配置校车76辆,实现公办园“三供一接送”全覆盖。

三是幼儿教师提升工程。为进一步提升幼儿教师保教水平,该局做细做实“走出去、请进来”和幼儿园校本研修两项工作,鼓励各幼儿园选派教师去西安、咸阳、宝鸡等地幼教名校听课和参加讲座,先后培训教师320人次;近三年,共招录教师412人,其中147人分配到幼儿园任教,邀请省市幼儿教育专家开展培训8场691人次。依托县教育培训中心累计培训幼儿教师740人;组织实施幼儿教师技能大赛3次,参与135人次。

四是闲置资源改造工程。合理利用原游凤镇渠子小学、大庄镇观音堂小学、文徐小学、长宁镇寺照小学、武功镇大学街小学5所学校闲置校舍,投资1650万元,改建标准化幼儿园5所;积极争取普集法庭闲置房产,投资建80万元,扩建阳光幼儿园;投资600万元,扩建了县幼儿园,彻底解决了城区适龄幼儿“入园难”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三加快”促进民办幼儿园惠民生

为进一步鼓励、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有效促进学前教育和谐发展,该县教育局根据《陕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7〕13号)和咸政教民字【2017】465号文件精神,不断加大投入和管理力度,“三加快”促进民办幼儿园惠民生。

一是强化管理,加快民办幼儿园验收工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财政性经费举办的条件达标、资质健全、管理规范、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较高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近年来,该局不断加大民办教育管理工作,先后印发《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政办发[2017]14号),成立了全县民办教育机构规范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任务,规范了管理的重点、程序、环节,为提升全县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供文件依据。目前全县共有民办幼儿园24所,其中普惠性幼儿园20所,整体提升了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

二是提升品位,加快民办幼儿园内涵发展。一是夯实民办教育管理主体。督促指导各学区、校园按照咸阳市民办教育机构的标准,不断提高民办教育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安全防控系数;积极开展民办幼儿园观摩交流、学前教师基本功技能大赛、艺术节展演、亲子文体、教具制作大赛、游戏活动载体开发等活动,不断提升幼儿园保教水平。二是开展民办办学规范培训。近三年,共开展规范办学培训7次,组织民办幼儿园园长参加市局安排的赴兰州、西安的园长法律知识培训;组织民办幼儿园长、校车司机、跟车接送教师参加县局组织的校车安全运行培训;组织民办幼儿园67名教师参加县局暑期专业课培训;组织民办幼儿园和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员参加县局的年检和常规档案整理工作培训。三是加强民办幼儿园督促检查。近三年,该县教育局会同食药、公安、交警、开展专项督导检查20余次,在放假、重大节日、极端雨雪天气,短信提醒学区安全防范36次。下发各学区规范办学文件9份,督促学区建立问题台账57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36份;为消除民办幼儿园小学化发展,督促民办幼儿园大班累计征订资源包4900套,有效的遏制了幼儿园“小学化”的发展趋势。四是开展民办幼儿园依法取缔工作。严把审批关口,实行年检制和动态监管,对年检不合格且整改不力的,按相关要求取消办园资质;对发生严重安全事故、投入不足、设施设备未及时更新、办园行为不规范、违背学前教育规律、管理不到位、保教质量严重下滑、财务管理混乱、克扣幼儿伙食费、违规收费、“小学化”现象严重、社会反应强烈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经查实,取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扶持政策,并在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联合食药、公安、交警、各镇政府、学区,等部门,三年共依法吊销13所年检不合格民办幼儿园办学资质。

三是严格标准,加快学前教育惠及民生。根据咸阳市物价局文件咸价转发【2015】19号文件。转发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第九条规定,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由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确定,并按照管辖权限,报送当地教育、价格部门。该局结合县域内经济实际和成本,对普惠性幼儿园依照城区和乡镇划分两个层次,收费不能高于国家标准,所有收费项目在幼儿园内公示,并上报所属学区备案。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对于违反收费纪律红线的人和事,坚决查处,绝不姑息,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三、“三个制度”确保“幼小衔接”落实到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幼小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咸阳市教育局《关于切实规范“幼小衔接”工作的通知》精神,推动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有效衔接和平稳过渡,该县教育局“三个制度”确保“幼小衔接”落实到位。

一是建立教学公开制度。每年9月1日前,各幼儿园、小学通过宣传栏、公示栏、学校网站等渠道将幼儿园大班、一年级秋季学期课程开设和各学科教学计划进行公开,并通过板报、班级群、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告知每一名幼儿和学生家长。

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非零起点”教学或组织入学考试的小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幼儿园、小学实行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是建立强化考核制度。各学区、直属小学(园)将幼儿园、小学一年级教学规范情况与教育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校(园)长任职考核、文明校园评选和教师评优选先挂钩。

通过“433”模式的学前教育整体推进思路,目前,该县公办幼儿园31所,民办幼儿园24所(其中普惠园20所),普惠园占比92.7%,高出市考指标7.7%,适龄幼儿都能在家门口就近接受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不断增强。(文/王航国 刘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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